第四十三章 成了半公开的同居(第1/2页)
李烽自己肯定可以拿出这笔钱的,他自己一来就有,二来么,身边的女孩儿也是一个比一个有钱啊,安南秀就不说了,家庭条件很好,而且父母应该都是李城市有头有脸的人物。
李金玲就更不用说了,黑道小太妹,洪门的千金大小姐,这种身份,这点儿小钱那是根本就不够看的。
只是,想要李烽拿出钱来塞给那帮子不上进的混混,他根本就做不到。
看到杨明为难的样子,李烽估计这小子还真的就是存了要帮忙解决花山帮这烂摊子的心思。
毕竟,现在整个花山帮名义上都是落在杨明的手上的。
李烽没有说这件事儿,倒是问起了杨明另一件事情。
“杨明,你觉得这花山帮有没有前途,你自己的感觉,能不能掌控得住,那帮人我现在都有些后悔将他们收下来了!”
杨明见到李烽这么问自己,这可是对自己的考验,顿时谨慎起来,缓缓道:“其实我觉得花山帮的内部不算是很团结,这一点小烽你应该也看出来了,小团体很多,但是这样一来,倒是有利于我们乘虚而入,拉拢一些值得我们拉拢的人,对于里面的核心的五六十个人,我现在能够了解到的也不过就是十几个而已,有些还可以,值得塑造,有些则是烂泥扶不上墙的,这些人我们暂时也不能动,也没办法动,还是先要拉拢那些可以拉过来的人的,至于帮会么,大体上的架子还在,所以应该可以试试,应该能够有机会发展!”
对于这方面,杨明还是比较靠谱的,眼光还不错,李烽也比较相信他。
听到杨明这么说,李烽心思打消了一些,本来他图谋花山帮的时候,也就没有期待这个帮派能够带给自己多大的惊喜,如果真的是牛逼的帮派,恐怕也不会被自己给那么轻易的弄过来了。
这固然是因为他们的老大青龙很有问题,也是因为他们内部本身就有问题。
李烽之所以这么做,是因为花山帮是花山区的传统的帮派,虽然后来也出现了很多独立的势力,但是对外,也就是面对其他几个区的时候,花山帮就是整个花山区的门面,地盘也算是比较大,虽然这几年经过别的区的帮派的侵蚀,已经有所缩小,可是毕竟是传统的帮派,还是有可塑性的。
这才是李烽真正愿意接手这个帮派的原因。
能够拿得住这个帮派的地盘,那么,发展的机遇肯定就会更大!
当然了,如果杨明觉得这个帮派已经烂到骨子里了,没得救了,李烽也不愿意花费巨大的精力去经营,那样就没有必要了,还不如直接给灭了!“既然是这样,那么,我有一个想法,这钱,我是不会帮助帮会解决的,但是可以让他们来做事儿,通过做事儿取得的报酬,来慢慢还上这亏空的部分,我们接手的是帮派,不是这个帮派的烂帐,明白么?”
杨明点了点头,道:“我也知道是这么个道理,但是现在正是我建立自己威信的时候,如果不能够解决帮派的问题的话,恐怕……”
“你错了,想要建立威信,就要拿出成绩来,慑服整个帮派的那些挠头的人,如果只是出钱帮忙解决问题的话,我们还需要这个帮派干什么,自己有钱了,去哪儿痛快不行,搞这种东西,那是脑子不好额!当然了威信是一定要树立起来的,这样,他们不是对我拥有酒吧的事情感到怀疑么?那么,我们下一次就直接开到酒吧,接手我李烽所拥有的夜店,李城酒吧!”
杨明瞪大了眼睛,看着李烽,道:“你,你觉得这样可以么?那可是你叔叔李华强的地盘儿,你要是过去的话,会不会直接起冲突?”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